2021/3/30 11:18:46
镇江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
技能等级认定考场规则
一、考场准备
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需要设立理论知识考场和技能操作考场。考试前一天,应当在现场明显位置和人员进入的主要通道口,将考场分布、各考场的编号、考试的职业种类、项目等示意图贴出,同时张贴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等。必要时,可事先组织考生熟悉场地、设备和工位。
(一)理论知识考核的考场设置和要求:
1. 理论知识考核的场地通常选用标准教室。要求环境安静、整洁、通风、明亮,便于管理,外人不可随意进出。
2.标准理论考场分为30个座位和24个座位两种。理论考场实行单人、单桌、单行安排,前后左右须保持间距80厘米以上。考试用的桌椅和照明设施等要完好。
(二)操作技能考核的考场要求:
1.考核场地应整洁、卫生、明亮,设备仪器完好,应备的工卡量具、原材料齐全,符合规定的要求。
2.考场应备有安全防护、设备检修、材料供应人员,距考场10米设立警戒线,考试时有专人负责,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。
(三)考场编排
考场编排是保证鉴定公正性和鉴定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。为了保证考试的有效性,给考生提供公平参加考试的条件,考场编排是按照一定编排规则安排考生的考位。理论考场应按照职业(工种)进行级别顺排、随机编排等方式,操作技能考场一般在考生进入考场时抽号确定考位。
二、 考评人员和考务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的考场规则
1.考评人员和考务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时,必须佩戴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。
2.开考前15分钟,监考人员应检查考生的准考证、身份证是否与应考人和应考职业相符。
3.严格执行考场纪律,禁止考生夹带、偷窥、传递答案或代考等舞弊行为,做好监考和记录工作。
4.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,视情节轻重,给予劝告、警告或终止考试等处理,并及时向考场负责人报告。
5.考评人员和考务管理人员在考场开展工作期间,不得擅离职守,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开展工作的,须提前向考场负责人请假,经负责人同意并有人接替后,方可离开。
6.考评人员必须做好考核评分工作,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,力求做到准确、公平,最后应按要求填写考评记录表单,并签名。
7.如有亲属或任教班的学员参加鉴定,考评人员应主动回避。
8.考评人员和考务管理人员必须秉公办事,不得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、以权谋私,主动接受考场负责人及质量监督人员的监督。违者视情节轻重,给子批评教育,系统通报、吊销证卡等处理,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提请有关执法部门给予处理。
三、考生必须严格准守的考场规则
1.考生须在开考前15分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场,对号入座。入座后将准考证放在桌面或工位上,以便查对。
2.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。开考30分钟后,才能交卷或交件退场。
3.考生理论考试除带必要的文具(如钢笔、圆珠笔、墨水、尺、圆规、三角板等);操作技能考核除带必要的工具或通知要求携带的物品外,任何书籍、报纸、笔记本、纸张等,或已加工过类似考件的物体和可供作弊的工具,不准带入考场。
4.考生答题一律用蓝(黑)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,字迹要工整、清楚。不得用铅笔(答题卡除外)、红色的钢笔、红色的圆珠笔书写,不得把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或试卷装订线以外;不得在考卷或考件上做任何标记,违者一律不给分。
5.考生如遇试题错误和字迹模糊,或考件分发错误,或考件有严重缺陷等,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,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。
6.考生在考场内,必须保持考场安静,不准吸烟。交卷或交考件后,即离开考场。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。
7.考试终了时间一到,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或停止加工考件,不准将试卷及其草稿纸或已加工的考件带走。
8.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专业理论考试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偷看他人答案,不准传递、夹带、换卷;操作技能考核不准提示或指导别人加工考件,不准替别人加工考件等,对于违反纪律者,视其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、试卷或考件作废、取消考核资格等处理。
9.进行操作技能考核时,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;听从考评员的指导,对不听劝阻的可停止其考试,违章操作损坏设备的由考生赔偿经济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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